三十六 店铺(二)-《仙路桃花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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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只要相熟的陈家铺子能提供给他们所需物资,他们就会尽量把所有交易都在陈家铺子里一次完成。为此铺子里必须准备大量日常所需的杂货和物品,以基本不赚钱的方式从对方手中换取各种山货,然后分门别类整理好了,或是经过最基本的泡制,再去出售给那些专门的大店铺或是工坊——而这才是最主要的获利环节。

    经过陈实一番解释,黄昶大致弄明白了家里的盈利模式,说起来还只是一种比较初级的阶段。用仙门概念来说,就是最为繁琐的原材料收集,而且还是最初级的材料。

    之后又问起这些铺子的所有权,却也是一笔乱帐——这些铺子都是由陈家出的本钱,平时也都是由陈家人经营。连铺子的名称也依然是叫陈家铺子——老客户就认这个招牌。

    但他们能在褒南城中立足下来,却是依靠着黄父在官面上的背景,以及黄旭那些小弟的支持。所以这些铺子算是黄陈两家共有的财产,收益也是两家均分。当初陈家外公曾说过这些铺子有一半算是给自家大女儿的嫁妆,但并没有具体的文书或者契约之类写下来。

    当然这并不算什么问题,只要黄家能保持他们的地位,陈氏就肯定不会在这方面找麻烦。不过黄昶所考虑的,可并不只是眼下这点资产。

    “那么如果我想要在咱家铺子的经营范围中再增加一些货品,阿实表哥你能做主么?”

    “哪些货品?”

    “武器,丹药,如果可能的话,还有道法符箓……总之就是武者和低阶修士需要的东西。各种能提高他们战斗力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见陈实和黄旭都有些不了解,黄昶不得不从乾坤戒中取出几件实物,展示给他们看。然后,那两小伙子都傻眼了。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我想不是我能决定的。”陈实嗫嚅道,“能做这种生意的,肯定都是大人物。咱们家恐怕没这资格吧?”

    “咱们家如今也算是大人物了。阿旭如今已是褒南城中的好汉魁首,应该有资格插手到这种生意中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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