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5章 理想文化也要飞-《重回一把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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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现在,应该算是有所斩获归来了。

    很快,满脸笑容的俞一尘就出现在了余文钢的办公室,然后又同余文钢和老任在附近的一家餐厅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文钢,任总,你们两位老板今天是不是该好好犒劳一下我?今天中午的点菜权归我了。”

    刚一坐下来,俞一尘就毫不客气地拿起了菜谱,准备掌控点菜权。

    这分明是一种邀功的方式。

    看她那略显得意的样子,老任就知道,一会肯定会有好消息要分享。

    果然,刚点完餐放下菜谱,俞一尘又说道:“两位老板,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,音著协和三大唱片公司的国内数字音乐打包授权都已经基本谈妥了。”

    这绝对是一个大好消息。

    数字音乐版权涉及到两种模式,一是以词和曲音乐作品著作权,二是音乐录音制品著作权,不管是哪一种,如果没有获得授权的话,一旦使用,就很容易被告侵权,尤其是在利用其盈利的情况下。

    按照国内的模式,华语音乐的著作权这一块,大部分都集中在音著协,也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手中,而音著协采用跟国外同类组织合作的模式,甚至还掌握了大量海外音乐在国内的使用授权。

    至于三大唱片公司,则是掌握了大量的音乐录音制品著作权,毫不夸张地说,欧美日的音乐录音制品著作权高度集中在三大唱片公司手中,国内的音乐版权三大加起来也起码占据了20%以上。

    一旦理想文化把音著协和三大唱片公司的授权给签下来,其音乐门户网站及彩铃业务内容支撑平台的根基就稳了,至于其它闲散在外的音乐版权,随着彩铃业务的启动,让大家意识到有利可图之后,自然会找上门来签。

    俞一尘开始津津乐道地讲起了谈判的过程。

    用一个词来形容:顺利。

    稍稍夸张一点:顺利得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其实这是必然的事,因为在她带人出发之前,余文钢就为她定了一个必定会很好谈的调子。

    在数字音乐的授权上,分为两种模式,一种是独家授权,另一种是专有授权许可。

    在授权模式上,也分为两种,一种是单独授权,另一种是打包授权。

    对于理想文化来说,一首一首音乐去谈授权肯定是不可能的,只能谈打包授权。

    从经营的角度来说,如果能谈成独家授权肯定是最好的,那样可以轻松碾压竞争对手,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它们送上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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